举办2008年奥运会,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是中华民族的百年企盼,是全国的一件喜事、一件大事。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是“五五”普法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全国普法办决定,在全国开展“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主题是: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举办这次活动,旨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通过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传播奥林匹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宣传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为筹备和组织奥运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法治化,为筹备和组织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此次竞赛活动为期一个月,2007年8月30日开始,2007年9月30日结束。竞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 名,优秀奖300名,竞赛活动结束时,根据分数排名,由北京市公证处公证,以抽奖方式确定各奖项获得者。竞赛活动还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根据各部门、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参加活动的情况,确定优秀组织奖获得者。主办方将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为个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为优秀组织奖获奖者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主办单位:司法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国家体育总局 北京奥组委 全国普法办公室
承办单位: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北京市司法局等部门
协办单位: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站、央视国际、
中青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普法网、国家体育总局网站
本次竞赛活动由北京市公证处公证。
一、同一网友可以多次参赛,每次重新获得试卷,试题不同。成绩及排名以本人最好成绩为准。
二、竞赛系统按照参赛者成绩由高到低自动排名。成绩相同的,以竞赛系统记录的答卷提交时间为准进行排名,先提交的排名在先。竞赛系统显示的排名为前2000位参赛者。
三、竞赛结束后,主办方将根据参赛者成绩和排名情况进行抽奖,产生各奖项获得者。抽奖由北京市公证处公证。
四、竞赛活动个人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奖获得者名单将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竞赛活动设立的奖项和奖品如下: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和获奖证书;
一等奖:10名,奖金1000元和获奖证书;
二等奖:50名,奖金500元和获奖证书;
三等奖:100名,奖金200元和获奖证书;
优秀奖:300名,奖金100元和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http://www.legalinfo.gov.cn/2008match/2007falvjingsai-jianji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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