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全国职工《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竞赛(2007-10-25)
截止日期:2007-10-25
立即参加: http://news.sohu.com/20070910/n252047893.shtml
活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深入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中华全国总工会“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面向全国职工和工会工作者,在工人日报开展一次《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知识竞赛答题活动自即日起至2007年10月25日结束,以信封上寄出日的邮戳为准。
2、知识竞赛命题范围以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话》(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内容和《劳动合同法》法条为限。
3、试题共100题,全部为单项选择。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话》或《劳动合同法》的内容选择一个最准确、最全面的答案,用黑色或蓝色笔(铅笔作答无效)将答题卡中的“○”涂成实心“”,并将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填写清楚,剪下答题卡,贴在信封背面,将右下角的地址剪下贴在信封正面。单位组织的答题,可集中邮寄,答题卡可复印,复印须严格按1∶1的比例,否则答题卡作废。
4、为便于竞赛办公室更加客观准确地统计各地的组织参加率,特别提醒各单位如果统一寄答题卡,请附上本单位职工人数、答题卡总数及组织参赛情况的说明。
5、本次知识竞赛设组织奖和个人奖。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等奖1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500名,优秀奖2000名。组织奖设8名,根据各地的组织参加率和个人得奖率评选产生。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将于12月10日在工人日报专版公布。
6、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61号工人日报社《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办公室。邮编:100718。联系电话:68590301
7、本次竞赛活动的解释权归全国总工会《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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